1、执行《密云县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》,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实体企业、总部企业和金融机构、高新技术企业、数字信息企业均可享受相关政策扶持。 对入驻实体企业的财政支持: 年纳税形成县级财政收入 对企业及法人或高管的支持政策 50万元-100万元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45%的同等额度返还 100万元-300万元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51%的同等额度返还 300万元以上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57%的同等额度返还 对注册总部型企业的财政支持: 年纳税形成县级财政收入 对企业支持政策 50万元以下的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30%的同等额度返还 50万元-300万元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45%的同等额度返还 300万元以上 按形成县级财政收入60%的同等额度返还 2、同时密云经济开发区已被纳入中关村一区十六园,可以享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。 3、密政发(2012 )7号-中小企业扶持 密政发(2011)28号-上市支持 密政发(2011)29号-品牌管理支持